證人錯成“嫌疑人”影響兒子提干 警方出手解憂包頭
本網訊(草原全媒·網記者 周 蕾)“感謝警察同志,我兒子終于可以入黨提干了?!?月25日,包頭市企業(yè)退休職工于先生為包頭市公安局直屬偵查二分局民警送來一面寫有“人民好警察 為百姓解憂”的錦旗。
4月20日,包頭市企業(yè)退休職工于先生來到直屬偵查二分局反應情況,稱其兒子在入黨提干的家庭情況政審過程中,工作人員發(fā)現于先生的外調材料中標注有案件記錄,導致其兒子政審不合格,失去了入黨提干的資格。于先生很是困惑,想想自己并沒有犯罪,怎么會有案件記錄。
于先生來到直屬偵查二分局反映情況,偵查打擊二大隊民警通過電子卷宗庫,查閱了2011年相關案件情況。但由于案件時間長、平臺更新快,有些證據無法顯示,民警又前往當時案件的審判法院,青山區(qū)人民法院調取相關案卷,經核查,于先生系2011年一起案件中的證人,并不是犯罪嫌疑人。
隨即,民警逐級上報審批,積極溝通包頭市公安局有關部門協助,對于先生個人檔案材料中的相關案件記錄信息進行變更,排除了不當嫌疑。
于先生激動地說:“感謝民警不厭其煩的查閱卷宗,多方協調,為我排憂解難?!?/p>
[責任編輯:石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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