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設賭場暴力拆遷高利放貸 關成志等36人接受審判烏海
庭審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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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訊(北方新報網記者 王利軍)記者從內蒙古高院了解到,12月10日,烏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關成志等36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一案公開宣判。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關成志等人自2004年以來通過長期開設賭場,非法獲利,以宇東典當行、宇東房地產公司等經濟實體為依托,以公司化模式籠絡多名親屬、招募多人有組織地實施暴力拆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高利放貸、騙取拆遷補償款等違法犯罪行為,攫取非法利益,逐步建立起以被告人關成志為組織者、領導者,被告人杜新、郝勁松等6人為骨干成員,被告人楊春穎等14人為其他參加者的較穩(wěn)定的犯罪組織。先后成立宇東典當行、宇東房地產公司和金源公司、業(yè)豐公司等27家公司,其中15家空殼公司,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高利轉貸、騙用銀行貸款獲取巨額非法利益,為組織繼續(xù)從事違法犯罪行為提供資金支持;以放高利貸作為主要牟利手段,發(fā)放數千萬借款,之后強行索取他人財物,獲得巨額經濟利益。有組織地實施了聚眾斗毆、故意傷害、詐騙、敲詐勒索等52起犯罪,8起違法行為,涉及23項罪名,造成1人死亡、2人輕傷、10多人受傷等嚴重后果。
隨著經濟實力的增強,關成志通過廣交拉攏當地各級政府官員、公職人員,積極尋找“保護傘”,以通遼市知名民營企業(yè)家、總商會副會長、市人大代表的身份,撈取政治資本,利用政治地位和結交的關系多次為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提供幫助。
該組織通過大肆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及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和縱容,長期為所欲為,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受殘害欺壓的人民群眾不敢控告或控告無果,在通遼市土地征遷、非法放貸領域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響,長期稱霸一方,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秩序。
烏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關成志作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不僅應當對其直接參與實施的犯罪行為承擔刑事責任,依法還應當按照其組織、領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所犯的全部犯罪行為承擔刑事責任,分別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敲詐勒索罪、故意傷害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高利轉貸罪、挪用資金罪等20項罪名,數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杜新、郝勁松等20名組織成員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至有期徒刑2年不等的刑期;其他組織外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至有期徒刑1年不等的刑期。
[責任編輯:賈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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